香火钱都偷!张某毅、史某森、林某锋,获刑!

香火钱都敢偷!近日,文昌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“功德箱”盗窃案,3被告人分别获刑1年6个月至7个月不等。

今年5月至6月期间,文昌市公安局接到本辖区内多起“功德箱”及箱内现金被盗的群众报案。

经查,被告人张某毅、史某森、林某锋伙同他人驾驶租赁车辆在文昌市境内多次盗窃公庙、宗祠“功德箱”及“功德箱”内财物,涉案金额达24000余元

案发后,三被告人主动投案,共同赔偿公庙、 宗祠部分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。

【法院审判】

被告人张某毅、史某森、林某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盗窃公庙财物,其中张某毅、史某森盗窃财物价值16736元,林某锋盗窃财物价值7570元,数额较大,均构成盗窃罪。综合三被告人的犯罪事实、社会危害程度、认罪认罚态度等情节,遂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毅、史某辉、林某锋有期徒刑七个月至一年六个月不等,并处罚金5000元至10000元不等。

法官介绍

香客为行善积德捐赠给“功德箱”的香火钱归属于公庙、宗祠所有,窃取“功德箱”内的钱财是一种盗窃行为,必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。法网恢恢,疏而不漏,切勿因一时贪念与“佛”“祖”争“香火”,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。

来源:记者 杨作品、综合文昌法院微信公众号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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